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对曹园剩余违建进行强制拆除

3月18日,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对黑龙江曹园文化投资有限公司(简称“曹园”公司)剩余违法违规建筑物依法进行强制拆除。
2019年3月27日,牡丹江市专项调查组认定,2006至2018年间,“曹园”公司在手续不全或完全没有手续的情况下,存在违法采伐、违法占地、违法建设等行为,对“曹园”中已建成项目确认按法律规定必须拆除、无法通过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16处建筑物和构筑物,责令涉事企业立即自行拆除并尽快恢复植被(该16处建筑物和构筑物已于2019年3月31日拆除完毕);对与项目功能密切相关或具有公益属性,且对生态没有影响或通过改正措施能够消除影响的,责令涉事企业限期整改、补办手续,如逾期不办,责令其拆除。
3月14日,经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裁定,由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对“曹园”内剩余违法违规建筑物强制拆除;拆除工作已于3月18日正式开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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